CAEP问责措施
衡量标准1:完成者的有效性 (R4.1)
焦点小组- 2020年夏季/秋季 | 2022
完成问卷调查- 2023年秋季 | 2022年秋季 | 2021年秋季
测量2:雇主满意度和利益相关者参与(R4.2|R5.3|RA4.1)
雇主调查- 2023年秋季 | 2022年秋季 | 2021年秋季
持份者参与- P-20委员会 | PDS委员会和MEd委员会
测试3:候选人完成时的能力 (R3.3|RA3.4)
第二章报告
测试4:完成学业者在他们所准备的教育岗位上被聘用的能力
传统项目年度报告(TPAR)